求證: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通報調查結果:確有一些考生違反考場紀律,個別考場管理不嚴、監考人員沒有認真履職,并將對相關違紀舞弊考生及失職瀆職監考人員和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理。
對經查實的42名違紀舞弊考生,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已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進入相關處理程序。對其中違規攜帶手機進入考場的考生,將給予取消其本次考試各科成績的處理;對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對失職瀆職的監考人員和相關負責人,嚴格按照考試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予以通報。(記者陳弘毅)據新華社福州1月29日專電